2010/04/15

把它放在結(討)論

今日心得:
  • 設計只要談到方法跟方法學就變得很難掌握:"做什麼 (設計)"是設計師比較熟悉的問題,也比較好解釋回答,其他領域的人對設計的了解也常停留在這裡。為了什麼 (目的).做什麼 (設計)這也還停留在可以理解的層次,設計師喜歡探討為了怎樣的目的來做設計。
    但是一旦開始探討如何產生 "目的"以及過程中為何用這個手段如何判斷做出決定而作這樣的設計就變的很複雜了。
  • 今天同學說的聰明:像上述問題,簡單地還是把它放在論文的末段結論來加以討論比較容易。前面的篇幅還是拿來解釋要解決怎樣的問題比較不適合。
  • I HATE HOAS!!! SXXT HOLE!!!
  • 在這邊念MA會有一種變得完全沒有生產力的感覺,現在連 phtoshop跟 illustrator都用得好遲鈍,想想當初來的時候還可以在三個小時內用 Flash拼一個 Presentation出來,真是難以想像自己怎麼做到的。
    不過我覺得學習能夠把自己的想法跟邏輯講清楚以及能夠跟人討論是還滿難得的,不過這種東西真的不是一兩年就可以搞得定的。
  • 我覺得應該還是對於工作看開點,芬蘭不是什麼舒服的地方。
  • 頭髮的灰曜度大幅提高!!
  • And HOAS is a sxxt hole.
  • South Park is always hilari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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